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和《2018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马屿教育学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战略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为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总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我校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正常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招生计划数:一年级1个班,计划招生32名。
(一)招生批次
2018年,我校招生实施分批错时招生办法。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的,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
第四批:施教区外(瑞安市内户籍)需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安排:
2018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预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23日,具体流程请登录学校校园网进行操作。
第一、二、三批招生时间:6月25日和7月1日
补报时间:9月1日
第四批次招生时间:9月1日
(注:招生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四、招生录取程序
1.学校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
2.招收第一批次学生后有剩余学额,学校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学生。若报名学生数少于本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将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将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
4.学校招收第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启动第四批次招生,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五、入学条件和报名要求
(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材料要求
A《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
六、 新居民子女招生和录取程序
(一)招生对象
2018年秋季要求在瑞安市就读的一年级新居民子女学生;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我辖区申报接受义务教育。
1.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辖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并居住1年及以上,或在我市居住登记1年及以上并在报名前申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的;
3.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辖区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
4.其父母至少一方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
5.其父母在我辖区有相对固定的居所(含租赁);
6.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一年级须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表》。
其中2、3和4项“三个一”条件,均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三)招生时间安排。
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学区组织集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6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一次查验时间:2018年6月10日——6月20日
补报时间:2018年7月1日--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二次查验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12日
录取公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17日(教育学区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名单);2018年7月18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2、报名地点:马屿教育学区办公室(瑞安市第六中学内)
(四)招生操作流程
1、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必须在5月底前准备好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2018年瑞安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对应教育学区报名点报名。
2、查验工作。市教育局和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新居民的社保、居住和劳动务工等资格条件进行查验核实。
3、录取工作。联合查验后,由各教育学区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按照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七、招生纪律要求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瑞教义〔2018〕89号文件精神,执行招生政策。
(二)各家长、监护人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方案,按时带适龄儿童及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本《实施细则》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或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
八、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王老师:15990780185 蔡老师:15990794565
马屿教育学区:58905920;58905921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65651831。
瑞安市曹村镇第二小学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