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人〔2022〕301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类学校:
为加强温州市和瑞安市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瓯越领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试行)》(温教师〔2022〕113 号)和《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省特级教师。
(二)温州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省正高职称教师(教授级中学 高级教师),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温州市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考核期3年)。
(三)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省教坛新秀、温州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
(四)温州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温州市新锐教师。
(五)瑞安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六)瑞安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
(七)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瑞安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瑞安市新锐教师。
(八)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1.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任党组织书记除外), 离开中小学教学一线和研训机构的领军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德育研训员或德育副校长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没有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领军教师;
2.温州市第二层次、温州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评定后参加考核满6学年的领军教师;瑞安市第二层次、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评定后参加考核满5学年的领军教师;
3.已退休(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退休返聘的除外)或退出学校 (单位)领导班子岗位且没有承担本校(单位)具体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军教师;
4.连续两学年本人不参加年度考核(经组织安排挂职或因生 育、健康等原因除外);
5.评上定向或特设岗位的领军教师,未履行五年服务期承诺或服务期满但未达到继续服务规定期限的领军教师;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领军教师。
二、考核依据和标准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试行)》(温教师〔2022〕113号)文件开展2021学年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一)省特级教师、温州市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附件1),考核平台为温州名师网/www.0577ms.net/。
(二)瑞安市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9月10日。考核对象填写《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评价表》(附件4),并对照考核标准和材料清单顺序,整理个人佐证材料,以“领军层次+考核称号+姓名+2021学年工作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瑞安市第一层次名教师张某某瑞安XXXX中学.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于9月10日前上报。
2、9月11日—10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对象在学校(单位)作年度公开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师德测评。学校(单位)结合材料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填写并上报《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5)及《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6)。
3、10月21日—10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分层分类评价,提出评议意见,并确定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温州市第三层次、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9月10日。考核对象填写《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评价表》(附件4),并对照考核标准和材料清单顺序,整理个人佐证材料,以“领军层次+考核称号+姓名+2021学年工作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瑞安市第三层次学科骨干教师张某某瑞安XXXX中学.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于9月10日前上报学区或直属学校。
2、9月11日—10月20日。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考核对象在学校(单位)作年度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师德测评,结合材料审核初评。
3、10月21日—10月31日。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行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填写《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5)及《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6)并上报教育局。市教育局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
1、《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评价表》纸质版(附件4)双面打印,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5)、《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6)、温州市及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佐证材料PDF文件电子版,一式一份。
以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学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省特级、温州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相关材料无需上报;瑞安市第一、第二层次领军教师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彭老师,地址:组织人事科6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5802320,电子邮箱:rajyjpxpy@163.com;温州市第三层次、瑞安市第三层次领军教师相关材料上报各学区、直属学校。
五、考核要求
学校(单位)是领军教师考核工作的主体,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学校(单位)每一位领军教师进行认真考核。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对领军教师考核工作严格把关,避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考核工作不力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
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2.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
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3.温州市第三层次、瑞安市第一、二、三层次瓯越
领军教师考核标准
4.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
考核评价表
5.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目标
考核汇总表
6.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未参加
考核对象汇总表
7.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满意度测评表
8.温州市和瑞安市瓯越领军教师师德测评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