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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 知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考核机制,努力提高师德水平,现就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员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包括职业中学、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依据,具体考核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方面。

三、考核方法

采取领导评价、同事互评、学生和家长参评相结合的考核办


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四类对象组织考核计分:(一)小学高学段和中学专任教师:考核分数由学生测评占20%、家长测评占30%、教职工测评占30%和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20%等四项构成。

(二)幼儿园和小学低学段专任教师:考核分数由家长测评占50%、教职工测评占30%和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20%等三项构成。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辅和后勤人员:考核分数由教职工测评占60%和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40%等两项构成。

(四)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考核分数由教职工测评占50%、中层及以上领导测评占30%和家长测评占20%构成。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师任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可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20%以内。

师德考核结果认定为“优秀”的(且不占学校考核优秀比例):

(一)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者;

(二)上年度被评为“最美教师”系列的获奖者。

师德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

(一)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网络等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

(五)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黄赌毒”、迷信活动的;

(七)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家长贵重财物或礼金(银行卡、超市券、油卡等等)的;

(八)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玩牌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十一)在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职工测评中出现师德评价为“差”的比例超过30%的。

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考核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各项考核、聘任(聘用)、晋升、评价等重要依据,实行“一评多用”。

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评先评优、职务评审、“三层次骨干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学科骨干教师)和“三个奖”(师德楷模奖、终身班主任奖、新闻奖教金)评比、教师培养进修、学术考察、科研活动等方面优先推荐。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评优评先,取消“三层次骨干教师”称号;下学年给予缓聘或分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辞退解聘。

师德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对师德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学校,一律不能参评先进集体,并追究校领导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考核结果上报时间:每年630日前。

(二)考核材料要求:各学校参加考核的对象都要填写《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5),《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附件7),考核工作结束后留学校存档;根据《师德考核登记表》中的等次信息(合格的汇总上报),按“优秀”“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对象的次序汇总填写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6、《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情况汇总表》(附件8,纸质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市教育局,一份学校留存,电子汇总表发送到电子邮箱直属校直接上报,学区所属学校由学区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577-65802320邮箱494876462@qq.com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12〕150号)和本通知精神,建立师德师风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工作领导,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进一步树立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精心组织全员师德考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师德考核的指导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聘请学校行风监督员,公布师德问题举报电话。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区、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瑞安市教育局师德考核举报电话:0577-65890963。各教育学区、学校也要公布相应举报电话。

 

附件:

1.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2.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家长问卷测评

3.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学生测评表

4.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教职工测评表

5.瑞安市中小(幼儿园)学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

6.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7.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

8.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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