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小学、瑞安市养正学校、瑞安市曹村镇第二小学(以下称“三校”)集体用餐配送机制,促进配送企业有序竞争,切实保障中小学生饮食质量和安全,根据《公开遴选2023-2024 年瑞安市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要求,结合 2023 年秋季学期运行情况,经三校研究决定对《瑞安市中小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实施办法(试行)》(瑞教建〔2023〕257 号)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办法。
1.组建评委库。三校邀请家长代表组建评委库,学校膳管会成员不得进入评委库。评委库人数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小学12人、瑞安市养正学校9人、瑞安市曹村镇第二小学9人,共计30人组成。
2.抽取评委。在正式评选前 24 小时内,通过在评委库中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正式评委(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小学4人、瑞安市养正学校3人、瑞安市曹村镇第二小学3人、学校教师评委1人),并通知评委本人,同时做好信息保密,严格控制评委信息知晓范围。评委抽取过程由学校膳管会负责监督,马屿学区派员参加。
3.组织评选。评选前,公布各企业本学期核定配送份额,所有参与评选的人员均须签订《评选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由学校留存备查。评选过程中,各评委独立背靠背打分,相互之间不得沟通影响评选结果,各评委打分表由学校留存备查。评选过程由马屿教育学区指派学区干部负责全程监督。评委组根据评选结果对入围的 8 家企业全部依次进行排序并填写《瑞安市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评选志愿表》。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志愿表》及时上交学区学。
4.志愿匹配。市教育局将各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数进行汇总后与各企业核定配送份额进行匹配,若第一志愿填报数小于该企业核定配送份额的,则所有第一志愿填报该企业的学校,企业均无条件接收;若第一志愿数超出该企业配送份额的,则启动企业反选程序,由企业在配送份额内选择学校,根据企业选择结果,确定配送学校。未被企业反选选中(即第一志愿匹配失败)的学校,参照第一志愿匹配方式启动第二志愿匹配,若第二志愿仍匹配失败的,顺次进入后续志愿匹配,直到所有学校均确定配送企业。
二、评选地点
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小学五楼会议室
三、评选时间
2024年1月26日 上午10:00
四、配餐标准
1.学生标准:每份15元,五菜(三荤二素)一汤,每周两水果三点心,提供足量米饭;
2.教师标准:每份15元,五菜(三荤二素)一汤,每周两水果三点心,提供足量米饭
五、暂停或取消配送资格的情形
配送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市教育局视情节轻重暂停该企业配送资格或取消其入围资格:
(一)配送企业违反《公开遴选 2023-2024 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集体用餐配送供应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八条“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中相关的内容;
(二)配送企业超过核定配送能力配送、私下调换配送学校被查实的;
(三)因不抗力因素,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
如遇上述情形,学期中途学校需重新选择配送企业的,在剩余配送份额满足的企业里,按学校志愿次序依次替补。
六、其他事项
(一)配送周期暂定为一学期,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配送周期满后,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配送办法或继续延续本办法。
(二)在一个配送周期内上述校企搭配结果不变(配送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除外)。
(三)原《瑞安市中小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实施办法(试行)》 (瑞教建〔2023〕257 号)废止。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马屿镇第二小学、瑞安市养正学校、瑞安市曹村镇第二小学
2024年1月24日